2016年4月17日

股票回購或......你的公司做對了嗎?

錢太多怎麼辦?公司擁有充裕的資金,可以再投入公司業務的發展,可以回購股票,可以發放股利(現金股利)。前題是公司要有充裕的資金,不需再向銀行借貸、向投資人發行債券或發行新股現金增資。
公司充裕資金的應用:第一,再投資自己公司,包括再投入本業的發展,或者收購(併購)其他公司。前者是好的,尤其當公司本業非常賺錢時。例如台股成長王大立光、美股波克夏,把賺來的錢再投入公司本業高獲利高成長的部門。這樣做對股東最有利。後者收購其他公司,就要看看收購的目的。巴菲特贊成波克夏子公司做「補強性收購」(bolt-on acquisitions),就是收購進來的業務部門或公司,與收購公司本業互補,補強了公司本業的發展。這樣的收購是好的。例如,波克夏子公司波克夏能源(BH Energy)補強性收購加拿大電力傳送系統公司亞伯達電網(AltaLink),擴大服務加拿大亞伯達省85%的民眾,《買進巴菲特,穩賺18%》37頁。還有,寶僑(P&G)收購吉列刮鬍刀,增加了一個生活日用品的子品牌,都算是補強性收購。
如果,收購只是為擴展公司版圖,讓CEO像成吉思汗ㄧ般開疆闢土、馳騁疆場、壯大聲勢,那這樣的收購是無意義的、傷害股東權益的、甚至會造成公司經營的危機。
或者,雖是補強性收購,卻造成敵意收購的情況--被收購公司並無意願,甚至頑強抵抗被收購--例如,日月光收購矽品,這樣的收購行動就難善了。巴菲特就反對敵意收購!
那最近新聞炒得火熱的鴻夏戀--鴻海收購夏普,或者說鴻海、夏普策略聯盟,算是怎麼樣的收購?我認為,就鴻海積極想取得的面版部門來看,算是補強性收購;其他有助鴻海業務發展的部分也算是補強性收購;但是,不相干或沒有幫助性的部門,就不算是好的收購。但畢竟,夏普是百年企業,非常龐大的公司,今天也不是分拆之後分批拍賣,所以,鴻海非得策略性地整體收購夏普。但是,對於未來,我的看法是:兄弟登山、各自努力。夏普各個部門未來發展不同,差異將愈來愈大,各自損益逐步拉大。屆時,鴻海就得做出選擇,如同聖經所說的故事:「天國又好像撒在海裡的網,網羅各種的魚。網一滿了,人就拉上岸來,坐下,揀好的,放在器皿裡;壞的,扔在外面。」 (瑪13:47~48)留下賺錢的、有獲利前景的夏普部門,拋售或關閉賠錢的、沒前景的夏普部門。這會不會太現實?是否違反收購時的承諾?哦,公司經營本是如此!公司是為股東賺錢,為人類進步謀利,不是為保住某些員工飯碗或虛偽光榮歷史,而賠上股東利益和公司的生存。實際上,經由競爭存活壯大下來的公司,最能提供全人類最適用的產品與服務。
第二,充裕資金的應用方式--回購股票。這是巴菲特津津樂道的,我也發表了許多文章說明。但是,是回購股票後「銷毀」,並非發給員工或董事們喔!發送公司回購的股票,絕對是「嚴重」傷害股東的事!
巴菲特支持回購股票,你的公司回購股票做對了嗎?非也!非也!不一定對。前文提到公司必須擁有充裕的資金,不再需要融資。再者,公司業務的發展不再需要投入資金,才是回購股票的時候。
股票回購之後公司的總淨值減少,但是原股東持股的「每股淨值」(每股帳面價值)並未減少。
我們舉例試算看看:假設,公司總資產100萬,發行股數5萬股,負債比50%,所以自有資本率也是50%,股東權益50萬,每股淨值為50萬元➗5萬股=10元。假設現在股價也是10元,PBR=1,公司用25萬元回購股票--回購股票資金占股東權益的50%、總資產的25%--買回2.5萬股銷毀(25萬元➗10元=2.5萬股)。所以,股東權益剩下25萬元,總資產剩下75萬元,股東權益和總資產都減少;但是公司負債仍是50萬元,沒減少。負債比增加為67%(50萬元➗75萬元=67%),自有資本率減少為34%(1-67%=34%)。但是,每股淨值(每股帳面價值)卻維持在10元不變(25萬元➗2.5萬股=10元)。只要公司獲利不變,EPS(每股盈餘)就會提高ㄧ倍(因為股數減少一半)。回購股票不會改變公司的獲利情況,只會改變獲利分配的對象,這是一種會計方式的革命。
第三,發放股利。之前的文章有詳述,不再贅述。
《公司賺錢如何運用比較好?》
《同是金牛的IBM 和中華電投資啟示》
結論:當公司擁有充裕的資金可以運用,不需要再融資時。最好的運用方式是再投入公司本業的發展,包括了補強性收購。但是,不包括非本業的收購和敵意收購。其次,回購股票。再其次才是發放股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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